政治词汇被抢注“八荣八耻”报价达800800元
■近期,域名注册名人、热点词汇漫天要价的消息不绝于耳,如刘翔的系列域名、“十一五”、“八荣八耻”等汇词等都被一一注册拍卖。那么域名到底是不是“淘金者的天堂”呢?
中国去年重测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高度举世瞩目,同时也引发一场大规模互联网域名抢注战。最终,曾创造中国首家电子商务网站8848的连邦软件赢得“战争”,以高达七位数的天价购得珠峰新高度8844的顶级域名8844.com,这也创下中国内地互联网域名交易的最高价记录。
随着中国互联网第二春的来临,域名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基础资源,其热度也不断“升温”。围绕域名的争夺战也愈演愈烈:微软痛打抢注其域名的“网络蟑螂”、网友抢注“团圆兔”域名、大学生抢注“银座超市”建网上商城……
在企业域名纷遭抢注时,各方评论声音也层出不穷。一些企业和评论人士认为,域名抢注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应从制度和法律上对商标进行保护,杜绝域名抢注。针对这种观点,法律专家指出,从国际互联网和域名界的发展规律来看,如果用商标权遏止域名权,不但起不到规范域名市场的作用,反倒会适得其反,引起域名体系乃至互联网的混乱。
抢先注册≠恶意抢注
据业内著名律师于国富介绍:抢注的全称应是“抢先注册”而不是“抢夺注册”,是指对于有价值的域名,先人一步注册下来的行为。之所以出现抢先注册的现象,在于域名是稀缺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好域名就像好地段的房子一样,先下手为强,先注先得。抢先注册是一种良性行为,是域名注册的一种合法手段,从国际上各个发达的域名体系情况看来,“先注先得”是国际通行惯例。
既然域名抢先注册并非违法,也符合国际惯例,为何近期在国内备受争议呢?于国富认为,目前许多对域名抢注以及域名投资提出质疑的声音,实际上是混淆了两个概念:抢先注册与恶意抢注。
于国富介绍说,从国际通行惯例以及目前国内的管理规则上看来,域名抢注并非违规行为。被列为违规的是“恶意抢注”行为。所谓恶意抢注,国内外的管理办法都有相关规定,主要是指损害他人权益的注册行为。明显的恶意抢注如:注册某知名企业域名并向该企业高价销售,这便是典型的恶意抢注情况。于律师也表示,关于抢注是否恶意的认定,涉及到注册者权利、投诉者权利等非常复杂的情况,并非一眼便能辩明情况,需要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来判决。
域名为何“含金”?
当人们在电脑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由一串字母所组成的网址(即域名),然后轻点鼠标,几秒钟之内相关网站的页面就会出现在人们面前,计算机并不认识由字母所组成的网址,它只能识别由一串数字组成的IP地址。而人大脑的记忆容量有限,不可能记住所有要登录网站的数字IP地址,由字母组成的域名更方便人们的记忆。因此计算机专家通过DNS技术在域名和IP地址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由解析服务器来完成将域名转换成IP地址的任务。因此,域名解析对互联网来说就很重要。
“简单地说,它就像马路上门牌号,域名就是‘网上门牌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复旦大学教授陈乃蔚说,“域名是连接到网上的计算机的数字化地址,一与网络服务器相连,就是网址。这个地址,在网络世界也是唯一的,你拿走,我就没有了。”域名的惟一性产生了它的商业价值。据悉,互联网名称与编号分配机构(ICANN)每年仅注册域名一项业务的利润就有10亿美元!
赠台大熊猫“团团”、“圆圆”的名字在春晚上刚被确定下来,没几天,与一对大熊猫名字有关的16个网络域名就被一上海市民抢注,并在网上高价叫卖。有关专家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只要不是恶意抢注知名品牌和商标名称,抢注域名的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而且从投资角度看,不失为一种精明之举。
正当投资还是巧取豪夺?
抢注及买卖域名,究竟是一种正当的投资行为,还是巧取豪夺的投机?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来认识。其一,如果仅仅是涉及简短、易记却无特定含义的域名(如“123”、“321”、“abcd”之类),则应当认为是一种正当投资;而如果是有意针对特定名称(如一些著名企业的厂名及商标)的抢注,那就显然是出于投机的目的。其二,由于法律建设上的滞后,以及各国对域名买卖的见解不同,实际很难对域名投机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由此也就无法采取法律手段予以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域名抢注之风的盛行。域名这种东西犹如埋藏在地下的宝藏,谁先发现就归谁占有,别人想要就得拿钱来买(或者赎)。政策法律除非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否则在区分“是否恶意抢注”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大困难。这是域名管理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难题。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海量的域名资源,显然不能全靠国家政府来予以保护,实际也保护不过来。因此,域名被本国企业和个人所拥有,客观上也可以说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变相保护。
企业品牌资产管理遇“网络深思”
自2005年底,微软宣布其全新IE7.0将全面支持中文域名,.CN中文域名已经是大势所趋。
自2006年初以来,中文域名风波不断,太多企业在品牌资产管理层面远未真正准备好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注册、保护、应用中文.CN刻不容缓。
3月16日,在新《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生效的前一天,以可口可乐为代表的如埃克森、雀巢、羽西、托福等国际品牌扎堆追讨中文.CN中文域名。
3月18日,传出索尔列恩兹公司(即电影《指环王》品牌及形象的法定拥有者)向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申请仲裁“指环王.CN”归属。
4月12日,GOOGLE宣布启用中文名称“谷歌”,且分别在2005年底抢注“古歌.CN”,在3个月前抢注“谷歌.CN”。但在12日当天,一个极易由于输入而产生的失误“谷哥.CN”被人抢注,这不能不说是GOOGLE对于本土化网络品牌把握的百密一疏。
4月18日,媒体曝出部分2005超女中文.CN中文域名离奇服务爬虫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