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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可罚3万

作者:佚名 出处:北青网 时间:09-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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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条例新加了规定,“未按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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